关于2019年省示范智能车间申报通知
申报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必须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的人均产出率和人均效益较高;
4、企业应制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拥有能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制造人才队伍。
详情请见附件
请各单位在6月26日前提交至苏州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逸清 联系电话:68754058